“人社局的同志,非常感谢你们,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被拖欠的工资已经全部到账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的工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
8月13日,工人代表陈某、严某、王某、鲁某等81名劳动者先后到腾冲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在腾冲某房地产项目做工,因包工头夏某逃匿,被拖欠工资至今未付,家中孩子马上开学急需用钱,现在没有办法了,只能请人社局帮助追回拖欠的工资。
接到投诉后,腾冲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与用人单位联系,先后多次深入项目工地与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现场调查核实,确定了欠薪的人数及金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讲明法律关系及后果,要求承担支付主体责任,并书面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81名劳动者的工资。经多方努力,施工单位于9月6日先行垫付夏某拖欠的81名劳动者工资123.91万元。收到施工单位银行转账后,工人激动地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连声表示感谢。
近年来,腾冲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办案过程中,以普法、执法、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向企业和农民工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行为,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到实处,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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