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2007年第4号公告)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12333、0875-2161429
附件:保山市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提前退休公示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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