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33-1533-54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行业信息

施甸县公安局关于聘请第二届法律顾问的通知

来源:武贤士人才网 时间:2019-06-10 作者:武贤士人才网 浏览量:

施甸县公安局关于聘请第二届法律顾问的通知

县局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施甸县公安局于2015年11月成立法律顾问室。现因第一届法律顾问聘期届满,根据法律顾问室的工作需要,聘请以下人员为第二届法律顾问:

李希典 施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段朝翠 施甸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杨春维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孟世宝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黄 斌 云南德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季 光 施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公职律师

李 娜 施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以上人员聘期3年,颁发聘书,聘任期满,符合受聘条件的,可以续聘。法律顾问在聘期内不符合受聘条件或者违反规定、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或者本人申请离任的,县局可予以解聘。工作职责参照《保山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保公发〔2015〕166号)执行。

附件:保山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保公发〔2015〕166号)

施甸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8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版权所有©:云南武贤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滇ICP备18001812号 53052202000232号

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531号 EMAIL:service@cexidi.com

人力资源证: 5305220002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