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大四女生小华,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从600名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留到最后7位。因为一杯52度的白酒,很遗憾小华与一家国内知名通讯企业失之交臂。当喝酒成为人才选拔标准时,叫那些求职的大学生们情何以堪?
“酒量”成招聘条件确实雷人,但是在现实中像小华这样的情况并非首例。见客户、谈生意、社交等往往跟酒扯上关系,酒桌便成为人们工作场所的一部分。“酒桌上好办事”的不良社会风气影响着招聘单位,喝酒成为他们招聘条件之一。求职者即使能力再优秀,如果不会喝酒,恐怕也会被单位拒之门外。
曾几何时,喝酒竟成求职加分的“法宝”?招聘单位对学历、特长、经验等的要求,人们可以理解,但是把“酒量”列入人才选拔的标准,显然不被多数人认同。有些企业招聘不看求职者的人品,而看重酒品如何,奈何让广大求职的大学生们情何以堪?依照企业“煮酒论英雄”的选才标准,选出来的“人才”恐怕也要大打折扣。
现实中的确有些企业招聘销售、公关等职位时,需要会喝酒、会周旋的美女,如果再会唱歌、跳舞就最好不过。这还不算,有些企业在工作中暗示职员,不管遇上什么样的客户尽量忍耐,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只要拿到合同就行。当中包含的深意,不言而喻。这样的企业对于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来说,可能是一个火坑,需要慎重对待才好。大学生需要的是一份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工作,并非一份喝酒的职业。
古有煮酒论英雄,今有喝酒选人才,古今都是酒,性质却大不同。煮酒论出的是英雄,喝酒选出的不一定是人才。企业如果把酒量作为选才标准,我想这样的企业管理和文化也好不到哪去。求职者大可不必因为落聘耿耿于怀,你错过的是机会,也可能是陷阱。“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你是金子总有发光的一天,这个世界不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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