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了一个试用期员工,感觉不太合适,你说企业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版权所有©:云南武贤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滇ICP备18001812号 53052202000232号
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531号 EMAIL:service@cexidi.com
人力资源证: 53052200021
Powered by PHPYun.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