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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4-03-19 作者:281203014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2014317日至630日。

二、年审对象及管辖

年审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20131231日前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驻保部队用人单位、民办非企业(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的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31231日前已在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经其他区级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在市局年审范围以外、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各类用人单位。

施甸、腾冲、龙陵、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经本县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照与中方合资、合作企业的隶属关系参加年审。

三、年审内容

用人单位在201311日至1231日期间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交、预存情况等。

四、年审方式

全市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采取书面报送审查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可登录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shrss.gov.cn/下载年审公告和相关表格,进行自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按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填报、审验。

五、报送材料

用人单位参加年审时,应如实填写《审验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

()审验报表、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

()年审手册和审验证;

()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籍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

()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

()20131471012月的工资发放表原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

()有建设项目的用人单位提交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情况(开发单位、建设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预算、合同工期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的缴存凭证;

()劳务派遣涉及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表、名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费用往来凭证等;

()有特殊情况的单位提交相应的资料或书面报告。

六、相关事宜

请各单位按时参加年审,对逾期参加或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用人单位如需了解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详细信息,可以拨打公布的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电话。

市级年审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中段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办公区)三楼劳动保障监察科。

年审联系电话:

级:0875-2134632

隆阳区:0875-2136360

施甸县:0875-8122141

腾冲县:0875-5156232

龙陵县:0875-6127421

昌宁县:0875-7131299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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