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33-1533-54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法苑

云南或将提取企业职工工资1.5%至2.5%用于终身教育

来源:云南网 时间:2013-09-28 作者:271207003 浏览量:

  “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在税前扣除。”9月23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提请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其中,“政府兴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终身教育活动免费”,“完善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和“企业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职工工资作为终身教育经费”等内容颇为引人瞩目。

  《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于2011年12月16日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充分征求意见、考察调研后最终形成了审议意见报告。

  在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中,不乏引人关注、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如,草案条例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教育提供经费保障。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在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当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条例草案第十八条:各级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应当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库。依托云南开放大学,开展干部在线学习、企业职工在线培训、老年网络教育等活动。

  条例草案第二十条:政府兴建的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对终身教育活动实行免费。

  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省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云南开放大学,完善云南省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学分银行应当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学分转换的专业和课程的目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

  据介绍,终身教育是涵盖人一生所受的各种教育的综合,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其内涵正在不断扩大,尚未形成统一定论的终身教育概念,因此,条例草案采取列举加排除的方式进行了规范。

  目前,我国终身教育尚无专项法律法规,仅上海、福建和太原市出台了终身教育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如能出台,一方面可以完善云南的地方教育立法体系,一方面也可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云南目前被列为全国6个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经国家批准,云南已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开放大学(现在国家只批准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云南5个省市组建开放大学),并以云南开放大学为依托,成立了云南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及云南省学分银行,建立了“干部在线”、“企业在线”等学院,在州(市)、县(市、区)、社区和企业还建立了一批开放学院。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版权所有©:云南武贤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滇ICP备18001812号 53052202000232号

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531号 EMAIL:service@cexidi.com

人力资源证: 5305220002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